中国科学院陆地水循环及地表过程重点实验室
开放研究基金申请指南
一、实验室简介
中国科学院陆地水循环及地表过程重点实验室是2002年经中国科学院批准,依托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建设的院重点实验室。
重点实验室强调变化环境下陆地水循环及地表过程国际前沿问题的研究和针对水问题的国家重大需求应用基础研究。主要研究内容有:(1)“土壤-植被-大气”界面过程研究;(2)坡地水土过程研究;(3)河流水沙过程研究;(4)流域水文过程研究;(5)流域水循环及地表过程变化综合模拟。
二、基金指南
为了促进陆地水循环及地表过程科学领域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及学术交流,中国科学院陆地水循环及地表过程重点实验室设立开放研究基金,资助国内、外学者和科技工作者来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
1. 资助方向
陆地水循环及地表过程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领域和近期主要资助范围包括:
1. 土壤-植被-大气界面过程;
2. 坡面水土过程;
3. 河流水沙过程;
4. 流域水文过程;
5. 流域水循环及地表过程耦合的数值模拟。
2.资助对象
具备博士学位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国内外科技工作者、博士后,均可在以上规定的范围内提出资助申请。
3.资助金额1—2万元。
三、基金项目的申请
1.实验室接受具备下列条件研究项目的申请:
(1) 符合《指南》资助范围的研究;
(2) 学术思想新颖,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近期可取得重要进展的研究;
(3) 申请者与项目组成员应具备实施该项目的研究能力和可靠的时间保证,并具有基本的研究条件,有一定时间到本实验室从事研究工作;
(4) 经费预算实事求是;
2.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一般具有博士学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申请者,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研究成员中有一名为本实验室的固定研究人员,便于与实验室间的交流。
3.基金项目的研究年限一般为1-2年,不超过2年。研究工作开始时间为次年的1月1日。
4.基金的申请,实行全年受理,下一年度的申请项目本年截止9月10日(邮寄申请书以投递日邮戳为凭)。申请者必须认真填写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非标准格式的申请不予受理。申请书(一式三份)寄送到实验室。逾期申请书可顺延至第二年受理。
5.申请者和项目组主要成员的申请项目数,连同在研的基金项目数不得超过两项。已获得资助者再次申请,申请书须附已资助项目的研究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和主要研究成果(一式一份)。
四、基金项目的审批与立项
1. 实验室各研究方向的研究室负责人或学术带头人负责基金项目的初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建议不予资助:
(1) 申请手续不完备,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规定;
(2) 不符合基金资助范围;
(3) 申请者或项目组主要成员的项目数,连同在研资助项目数超过两项;
(4) 与同类研究低水平重复:
(5) 明显缺乏立论根据,或研究方法、技术路线明显不清,无法进行评审:
(6) 不具备实施该项目的研究能力,或缺乏基本的研究条件,或申请者不可能到本实验室工作;
(7) 申请经费过多,基金无力支持;
(8) 已从其它部门获得充足的经费;
(9) 申请者对已获资助项目,不执行开放基金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且未按要求补正的,或不认真开展研究工作,未发表一篇论文或未取得研究成果的。
2.研究室主任负责同行评议工作。对通过初审的每项申请,选择至少两名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学术造诣较深、学术思想活跃、熟悉被评项目学科领域的国内外情况,学风严谨、办事公正的同行专家进行书面评审。
3.实验室负责人在初审、同行评议的基础上,对申请项目进行复审,提出客观的项目评审意见及资助强度,提交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进行终审。
4.学术委员会听取初审和复审报告,对所有申请项目进行审查,确定年度资助项目及资助金额。实验室将学术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报送主管部门。
5.实验室主任于11月底签发评议结果,通知申请者及所在单位。
6.课题负责人应于12月底前,在申请书的基础上,根据批准通知,签署研究合同。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送实验室,作为拨款和检查的依据。逾期不报,又不在规定期限内说明理由的项目,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五、联系方式
中国科学院陆地水循环及地表过程重点实验室
地址:北京安外大屯路甲11号
邮编:100101
联系人:陈庆美
Tel: 010-64889169
Fax: 010-64889169
E-mail: chenqm@igsnrr.ac.cn
网站:http://www.watercyclelab.ac.cn
附件:开放基金申请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