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九年中国海平面公报显示:
未来三十年我国海平面继续呈上升趋势
本报讯 1月27日,国家海洋局发布了《2009年中国海平面公报》和《2009年中国海洋灾害公报》。
《2009年中国海平面公报》显示,2009年,中国沿海海平面处于近30年高位,分别比常年(1975~1993年平均海平面)和2008年高68毫米和8毫米。
分析结果表明,近30年来,中国沿海海平面总体呈波动上升趋势,平均上升速率为2.6毫米/年,高于全球平均值。
2009年,中国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平面均高于常年。其中,海南升幅最大,达113毫米;广东次之,为93毫米;其他地区升幅介于43~80毫米之间。与2008年相比,北部沿海海平面基本持平,南部沿海海平面升幅明显。其中,海南升幅为27毫米,浙江、福建、广东和广西升幅介于14~18毫米之间。
分析还显示,2009年,我国沿海海平面变化异常,北部沿海2月份和南部沿海9~10月海平面较常年同期明显偏高,均达到近30年来同期最高值。高温异常天气和季风变动等是引起上述异常变化的重要原因。
国家海洋局预计,未来30年,中国沿海海平面将继续保持上升趋势,将比2009年升高80~130毫米。各级沿海政府应密切关注其变化和由此带来的影响。
海平面上升作为一种缓发性海洋灾害,其长期的累积效应将加剧风暴潮、海岸侵蚀、海水入侵、土壤盐渍化和咸潮等海洋灾害的致灾程度。为保证沿海重点经济区的可持续性发展,有效减缓海平面上升的影响,国家海洋局建议沿海各级地方政府加强海平面影响调查工作,在制定本地区发展规划时,充分考虑海平面上升因素。
另据《2009年中国海洋灾害公报》,2009年我国共发生风暴潮、海浪、海冰、赤潮及其他海洋灾害132次,未发生海啸灾害。海洋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23亿元,死亡(含失踪)95人。与1989年以来海洋灾害平均状况相比,2009年我国海洋灾害直接经济损失低于多年平均值,死亡(含失踪)人数也少于多年平均数。
作者:陆琦 来源:《科学时报》 (2010-1-28 A1 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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